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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及换证工作的通知

食品生产许可证申办、变更须知和注意事项


食品生产许可证申办须知
应提交的资料(所有的资料须用A4纸,并加盖公章):
1、《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》一式三份;
2、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、企业代码证(不须办理代码证的除外)的复印件各三份;
3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;
4、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三份;
5、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(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)三份;
6、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一份;
7、标准文本复印件三份(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);
8、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、出口食品卫生注册(登记)证的企业,提供证书复印件三份;
9、审查细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须知
(一)企业名称变更应提交的资料(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):
1、《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》;
2、新的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(或法人代表身份证)复印件;
3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。
(二)检验方式变更应提交的资料(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):
1、《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》;
2、现场核查表;
3、现场核查报告。
(三)同一单元产品扩项、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、生产地址变更(含企业迁址、扩址、异地增加新生产车间或生产线),需要重新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,按照首次申报程序进行,应提交的资料(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):
1、《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》;
2、《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》;
3、有效期内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(不须办理代码证的除外)复印件;
4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;
6、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(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);
7、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;
8、标准文本复印件(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);
9、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、出口食品卫生注册(登记)证的企业,提供证书复印件;
10、审查细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(四)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企业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,应提交的资料(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):
1、《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》;
2、新的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(或法人代表身份证)的复印件。
注意事项
1、食品生产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,有效期为三年,每年年审一次;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,每满1年前的1个月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。年度报告向武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。
2、申请日期应填写到我局来申办的日期。
3、凡提供的图文资料均须用A4纸,并加盖公章。
4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填写必须清楚,不要漏项、缺项,“主要生产设施、设备一览表”每一项都要填写规格型号,“主要检测仪器、设备一览表”的检定日期都要在有效期内。
5、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、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,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申证产品。
6、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,换证工作程序与企业第一次申证相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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