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击查看详情
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及换证工作的通知

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

《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用GB2715-2005《粮食卫生标准》代替GB2715-81《粮食卫生标准》。
七、检验项目
小麦粉质量检验项目表(通用小麦粉) 中:增加“铅(Pb)” 、“无机砷(以As计)”作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。
小麦粉质量检验项目表(专用小麦粉)中:增加“铅(Pb)” 、“无机砷(以As计)”作为*号检验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。

《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用GB2715-2005《粮食卫生标准》代替GB2715-81《粮食卫生标准》。
七、检验项目
大米质量检验项目表中:增加“铅(Pb)” 、“无机砷(以As计)”作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。

《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用GB2716-2005《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》代替GB2716-88《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》、GB13103-91《色拉油卫生标准》和GB 15197-94《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》。
七、检验项目
食用植物油质量检验项目表中:删除“羰基价”检验项目;增加“铅(Pb)”作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;将检验项目名称“砷”改为“无机砷(以As计)”。
九、其他要求
将第(三)项内容改为:“(三)红花籽油其发证检验项目按照(GB2716-2005)《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》进行检验,检验结果按照标准进行判定”。

《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“国家标准”栏内,用GB2730-2005《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》代替以下4个标准:GB2730-1981《广式腊肉卫生标准》、GB2731-1988《火腿卫生标准》、GB2732-1988《板鸭(咸鸭)卫生标准》、GB10147-1988《香肠(腊肠)香肚卫生标准》;用GB2726-2005《熟肉制品卫生标准》代替以下6个标准:GB2725.1-94《肉灌肠卫生标准》、GB2726-1996《酱卤肉类卫生标准》、GB2727-1994《烧烤肉卫生标准》、GB2729-1994《肉松卫生标准》、GB13101-1991《西式蒸煮、烟熏火腿卫生标准》、GB16327-1996《肉干、肉脯卫生标准》。
七、检验项目
(一)腌腊肉类制品。
1. 咸肉类
将“注:依据GB2732、SB/T10294和GB2760等 ”改为:“注:依据GB2730、SB/T10294和GB2760等”。
2. 腊肉类
删除:“食盐”检验项目。
3. 中国腊肠类
将检验项目“食品添加剂(山梨酸、苯甲酸)”(序号7)改为“食品添加剂(山梨酸、苯甲酸、胭脂红)”;
将“注:依据GB10147、SB/T10003、SB/T10278和GB2760等”改为“注:依据GB2730、SB/T10003、SB/T10278和GB2760等”
4. 中国火腿类
将“注:依据GB2731、 GB18357、GB19088和GB2760等”改为“注:依据GB2730、 GB18357、GB19088和GB2760等”。
(二)酱卤肉类制品。
1. 白煮肉类、酱卤肉类
将“注:依据GB2726、GB2728和GB2760等”改为“注:依据GB2726和GB2760等”。
2. 肉松类和肉干类
将“注:依据GB2729、GB16327、SB/T10281、SB/T10282和GB2760等;肉干的水分和微生物指标按GB16327执行。”改为“注:依据GB2726、SB/T10281、SB/T10282和GB2760等”。
(三)熏烧烤肉类制品。
将“注:依据GB2727、GB16327、SB/T10283和GB2760等;肉脯的水分和微生物指标按GB16327执行。”改为“注:依据GB2726、SB/T10283和GB2760等。”
(四)熏煮香肠火腿类制品。
1. 熏煮香肠类
将“注:依据GB2725.1、SB10251、SB/T10279和GB2760等”改成“注:依据GB2726、SB10251、SB/T10279和GB2760等”
2. 熏煮火腿类
将“注:依据GB13101、SB/T10280和GB2760等”改成“注:依据GB2726、SB/T10280和GB2760等”


《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增加GB19644-2005《乳粉卫生标准》、GB19645-2005《巴氏杀菌、灭菌乳卫生标准》、GB19646-2005《奶油、稀奶油卫生标准》、GB13102-2005《炼乳卫生标准》。
七、检验项目
巴氏杀菌乳质量检验项目表中:增加“铅”、“无机砷”项目作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。
灭菌乳质量检验项目表中:增加“铅”、“无机砷”作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;增加“菌落总数”和“大肠菌群”作为发证、监督和出厂检验项目。删除“微生物”项目。
乳粉质量检验项目表中:增加“无机砷”作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。删除“铜”、“硝酸盐”、“霉菌”和“酵母”检验项目。
奶油质量检验项目表中:增加“铅”、“六六六”、“DDT”作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;增加“霉菌”作为发证、监督和出厂检验项目。
炼乳质量检验项目表中:增加“无机砷”作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出厂检验项目;删除“硝酸盐”、“亚硝酸盐”、“铜”和“商业无菌”检验项目。

《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用GB13104-2005《食糖卫生标准》代替GB13104-1991《白糖卫生标准》和GB14964-1994《赤砂糖卫生标准》
六、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
(三)赤砂糖
删除:“3. 旋光仪”
七、检验项目
修改后的检验项目表如下:
糖质量检验项目表

序号
项目
绵白糖
白砂糖
赤砂糖
冰糖(单晶、多晶)
方糖
发证
监督
出厂
发证
监督
出厂
发证
监督
出厂
发证
监督
出厂
发证
监督
出厂
1
感官


*
*
*
2
净含量



3
总糖分



     
4
蔗糖分




*
5
还原糖分






*
6
干燥失重






7
电导灰分






*
8
色值






*
9
粒度



10
混浊度



*
11
不溶于水杂质



*
12
硬度
13
碎糖量
*
14
As


*


*


*


*


*
15
Pb


*


*


*


*


*
16
Cu


*


*


*


*


*
17
SO2


*


*


*


*


*
18
细菌总数


*


*


*


*


*
19
大肠菌群


*


*


*


*


*
20
霉菌
* * *            
21
酵母菌
* * *            
22
致病菌


*


*

*


*


*
23



*


*


*


*


*
24
标签


*


*


*


*


*
注:在冰糖(单晶、多晶)带☆的检验项目中,企业可根据生产情况选择一项或一项以上作为出厂检验项目。标签具体要求为:产品名称、级别、净含量、制造者名称和地址、生产日期、产品标准号。

《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三、必备生产资源
(二)必备生产设备:增加“压缩饼干成型设备:辊印或辊切成型机、压缩机等。”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将此部分内容修改为:“GB7100-2003《饼干 卫生标准》;QB/T1253-2005《饼干通用技术条件》;QB/T1254-2005《饼干试验方法》;QB/T1433.1-2005《饼干 酥性饼干》;QB/T1433.2-2005 《饼干 韧性饼干》;QB/T1433.3-2005《饼干 发酵饼干》;QB/T1433.4-2005《饼干 压缩饼干》;QB/T1433.5-2005《饼干 曲奇饼干》;QB/T1433.6-2005《饼干 夹心饼干》;QB/T1433.7-2005《饼干 威化饼干》;QB/T1433.8-2005《饼干 蛋圆饼干》;QB/T1433.9-2005《饼干 蛋卷和煎饼》;QB/T1433.10-2005《饼干 装饰饼干》;QB/T1433.11-2005《饼干 水泡饼干》;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。”
七、检验项目

将饼干质量检验项目表修改为:

序号
检验项目
发证
监督
出厂
备 注
1
感官



2
净含量



3
水分


4
碱度


酥性、韧性(可可型除外)、压缩、曲奇(可可型除外)、威化(可可型除外)、蛋圆、水泡饼干、蛋卷及煎饼(不发酵产品)检此项目
5
酸度


发酵饼干、蛋卷及煎饼(发酵产品)检此项目
6
脂肪


曲奇饼干检此项目
7
酸价


*
8
pH
*
可可韧性、可可曲奇、可可威化饼干检此项目
9
松密度
*
压缩饼干检此项目
10
总砷


*
11



*
12
过氧化值


*
13
食品添加剂:甜蜜素、糖精钠
*
14
细菌总数



15
大肠菌群
16
致病菌
*
17
霉菌计数
*
18
标签
注:1. 夹心饼干的检验项目按照饼干单片相应品种的要求检验;2. 装饰饼干的检验项目按照饼干单片相应品种的要求检验。

《罐头食品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
修改单(第1号)
《罐头食品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用GB 13100-2005《肉类罐头卫生标准》代替GB 13100-1991《肉类罐头卫生标准》;用GB 14939-2005《鱼类罐头卫生标准》代替“GB 14939-1994《鱼类罐头卫生标准》。
七、检验项目
鱼类罐头增加:组胺(仅适用于鲐鱼罐头)、无机砷、甲基汞、锌、镉、多氯联苯(仅适用于海水鱼罐头)检验项目作为*号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;鱼类罐头取消“总汞”和“铜”项目;
肉类罐头增加:无机砷、锌、镉项目作为*号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;肉类罐头取消“铜”检验项目。

《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
修改单(第1号)
《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用GB2758-2005《发酵酒卫生标准》代替GB2758-1981《发酵酒卫生标准》”。
七、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
(一)检验项目
在表1中增加“肠道致病菌(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、金黄葡萄球菌)”项目,作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。
将表2下方的文字说明“……参照表1、表2、的项目确定。”改为“参照表1、表2的项目确定,其中苹果酒和山楂酒要检展青霉素,并作为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的项目。”

《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用GB2758-2005《发酵酒卫生标准》代替GB2758-1981《发酵酒卫生标准》。
六、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
将“(十二)恒温水浴锅:控制精度±5℃”改为“(十二)恒温水浴锅:控制精度±0.5℃”。
七、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
(一)发证检验项目
啤酒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中删除“二氧化硫残留量”、“黄曲霉毒毒B1”、“N—二甲基亚硝胺”项目。增加“甲醛”,“肠道致病菌(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)”项目,均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。
啤酒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中“二氧化碳”检验项目备注栏中增加“大桶包装的鲜啤酒可不检此项目”。
(二)项目分类
1、缺陷项目
删除“二氧化硫残留量”、“黄曲霉毒素B1”、“N—二甲基亚硝胺”,增加“甲醛”和“肠道致病菌(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)”项目。

《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用GB2758-2005《发酵酒卫生标准》代替GB2758-1981《发酵酒卫生标准》。
五、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
用GB2715-2005《粮食卫生标准》代替GB2715-1981《粮食卫生标准》。
七、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
将“黄酒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”中“黄曲霉毒素B1”项目删除;增加“肠道致病菌(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)”项目,作为*号项目以及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。

《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
删除“GB 9679《茶叶卫生标准》”;增加“GB 2762-2005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”和“GB 2763-2005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”标准。
七、检验项目
将茶叶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中“铜”(序号15)改为“稀土总量”;
序号17后增加“顺式氰戊菊酯”、“氟氰戊菊酯”、“氯氰菊酯”、“溴氰菊酯”、“氯菊酯”、“乙酰甲胺磷”、“杀螟硫磷”7个检验项目,这7个项目均为*号项目和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。
序号“18”改为“25”。

《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
修改单(第1号)
《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修改条款及其内容如下:
前言

水产加工品定义中,“是指以新鲜水产品为原料”改为“以鲜、冻水产品为原料”。
申证单元干制水产品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(熟制鱼糜制品、冻鱼糜制品)改为干制水产品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。

《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
一、发证范围
“干制水产品是以新鲜的鱼、虾、贝类、头足类等水产品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”。改为“以鲜、冻动物性水产品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”。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:删除GB16328-1996《烤鱼片卫生标准》、GB16324-1996《海水贝类干制品》,增加GB2762-2005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、GB10144-2005《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》和GB19643-2005《藻类制品卫生标准》。
七、检验项目
修改后的检验项目表如下:


表1 干制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

序号
检验项目
发证
监督
出厂
备 注
1
感官



虾片、干海带、小饼紫菜除外
2
盐分



3
水分


4
水产夹杂物



虾皮
5
泥沙杂质


干海带
6
完整率



虾米、干贝
7
线膨胀度


虾皮
8
碎片率



9
挥发性盐基氮


*
烤虾
10
菌落总数


即食产品
11
大肠菌群

12
致病菌


*
13
沙门氏菌
*
调味鱼干
14
霉菌
*
即食藻类
15
致泻大肠埃希氏菌
*
烤虾
16
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
*
17
*
烤鱼片、调味鱼干
18
无机砷
*
贝类、虾蟹类、藻类、鱿鱼丝、鱿鱼干
19
*
鱼类、藻类、鱿鱼丝、烤虾
20
*
烤鱼片、调味鱼干、鱿鱼丝、鱿鱼干、烤虾
21
多氯联苯
*
藻类
22
六六六
*
干海带、小饼紫菜
23
滴滴涕
*
24
酸价
*
动物性水产干制品
25
过氧化值
*
26
食品添加剂
山梨酸
*
即食动物性水产品
着色剂
视产品情况(如虾米、虾片)
27
净含量负偏差
28
食品标签

《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
一、发证范围及申证单元
改为:“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盐渍水产品是指以新鲜海藻、水母、鲜(冻)鱼为原料,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。盐渍水产品包括盐渍海带、盐渍裙带菜、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、盐渍鱼”。
二、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管制环节
(一)基本生产流程:增加“3. 盐渍鱼:原料处理→腌渍→(干燥)→包装”
(二)关键控制环节:增加“3. 盐渍鱼的盐渍”
(三)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:增加“3. 盐渍鱼组胺偏高。”
三、必备的生产资源
(二)生产必备设备:增加“3. 盐渍鱼:原料处理设备、腌渍设备、包装设备。”
四、产品相关标准:增加“GB10138-2005《盐渍鱼卫生标准》、
GB19643-2005《藻类制品卫生标准》”
七、检验项目
修改后的检验项目表如下:

表2 盐渍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

序号
检验项目
发证
监督
出厂
备 注
1
感官



2
水分



3
盐分


4
浮盐



盐渍海带
5
附盐


盐渍裙带菜
6
明矾


*
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
7


*
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
8


*
9


*
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
10
甲基汞


*
盐渍鱼
11
*
盐渍鱼
12
无机砷


*
盐渍海带、盐渍裙带菜、盐渍鱼
13
多氯联苯
*
盐渍海带、盐渍裙带菜、盐渍鱼(海水鱼)
14
六六六